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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奖助学金及劳务费发放的通知

时间:2024-11-15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质效,让师生们少跑路,增强师生在财务服务中的获得感,优化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奖助学金及劳务费发放流程,减少支付失败业务,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完整填写《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用款申请表》(附件1),项目负责人和基金会审核人必须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

二、规范完整填写《XXX社会类助学金发放情况表》(附件2)或《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劳务报酬发放表》(附件3),包括发放对象信息(学生班级、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开户银行)和发放的类别、标准、数量、金额。优先选择农行卡号,若提供其他银行的卡号,请分银行填写,一个银行一张表

三、学生稿酬、校友会外聘人员酬金等劳务费发放涉及扣税环节,请到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00室)办理个人所得税计税,计税完成后,提交综合管理办公室登记盖章的《基金会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及劳务报酬计税发放表》(附件4)至会计核算中心。

四、3人及以下人员奖助学金及劳务费以单笔支付形式发放;3人以上奖助学金及劳务费以批量形式发放,农业银行批量支付业务,请规范完整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批量代付上传文件》(附件5)电子表;其他银行的批量支付业务,请规范完整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跨行代发上传文件》(附件6)电子表。

五、在提交报销单到计财处报销前(原有的报销政策和审批流程不变),请将附件5或附件6电子版表格发送到指定邮箱(结算中心公共邮箱:cjdxjcc@yangtzeu.deu.cn),邮件名称为“基金会+学院+助学金(或奖学金或劳务费)”。

六、为减少支付失败业务的发生,请各学院经办人员从学校学费系统中提取学生银行卡号信息。若学生银行卡号信息变更,请及时到资金与项目管理中心(行政楼306)更新。


教育发展基金会 计划财务处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用款申请表》

附件2:《XXX社会类助学金发放表》

附件3:《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劳务报酬发放表》

附件4:《基金会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及劳务报酬计税发放表》

附件5:《中国农业银行网银批量代付上传文件》

附件6:《中国农业银行跨行代发上传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