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基金管理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实行项目预算管理,请有关学院和部门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设计项目,统筹安排好本年度基金的使用,并编制2022年度项目基金经费预算表报送基金会秘书处。秘书处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一)项目资金预算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基金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要与捐赠协议约定内容及自身发展的重点工作相结合。
(三)要注重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基金的公益性。
(四)要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经单位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
(五)对于2022年度未申报公益项目及经费支出的,基金会原则上不再审批增报的项目支出。
(六)对于执行率未达到80%的项目预算,相应扣减各单位下一年度的支出额度;超出预算20%的部分,安排到下一年度支出;各单位基金余额按实际支出核算。
二、报送内容
基金经费预算应包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收入/支出预算、计划支出资金额度等,并对拟支出项目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具体见附件:《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2年项目预算申报表》。
(一)捐赠收入预算:包括当年新增捐赠项目实际到账数和原有捐赠项目分年度到账数。
(二)支出预算
1.业务活动成本:奖学金、助学金、教师奖励、竞赛奖励、专家评审费、制作费、差旅费、会议费、材料费、建设费、业务活动费、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构建、专用设备构建等。
2.其他费用:无法归集到以上科目的其它费用。
三、报送时间、方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报送时间:2022年4月1日17时前。
(二)材料要求:电子文档发至QQ邮箱:54045895@QQ.com;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交至6教108室(武汉校区的材料可签字盖章后发扫描件到指定邮箱)。
(三)联系人:梅飞,0716-8060050,13972397472
(四)各单位基金余额将于近期单独发送给校友工作负责人。
特此通知!
附件: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022年项目预算申报表
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