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森”企业奖学金是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设立的,用于奖励勤奋学习、善于钻研、自强不息、勇于创新的优秀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一、 评定原则与指导思想
机械工程学院企业奖学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家庭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评选出品学兼优、学习进步、科研突出、自强不息、社会活动积极的学生。
“道森”企业奖学金的评选旨在调动我院学生学习、科研和参加社会活动的积极性,促进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时该项奖学金还鼓励获奖学生日后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回馈学院、回报社会。
二、 奖学金设置与奖励标准
“道森”企业奖学金总额为20000元/年,奖学金的额度为2000元/人/年。
三、 评定范围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大二、大三、大四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 评定时间
每年9—11月份评定“道森”企业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
五、 评定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 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知识面宽;学科知识扎实,注意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组织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3. 学习成绩优异,无补考记录,无旷课、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校纪院规的行为;
4. 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5. 积极参加学校或企业社会实践成绩突出者;
6. 家庭经济困难且自强自立者;
7. 其他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六、 评选程序
1. 对照企业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奖学金申请表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2. 学院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依据条件择优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后报企业审批并备案。
七、 颁奖与表彰
学院组织颁奖典礼,对获得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授予相应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八、 说明
1. 企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2. 学院企业奖学金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各系主任组成,对申请企业奖学金的学生拥有一票否决权。
3. 本办法自2012年9月起执行,解释权归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所有。